聖母軍的體制不可變

 

  1. 團員不得任意修改聖母軍的規章與實行方法。任何變更雖微小,也會導致其他不可避免的變更,致使聖母軍虛有其名而無其實的軀殼。聖母軍一旦發現這種情形,縱然過去曾完成過有價值的工作,將毫不遲疑地被否認。
  2. 經驗告訴我們,一個組織的名稱,對某些人是沒有甚麼確定意義的;如果在一個標準組織的名義下,不許他們參加私人的意見,那麼,這個組織便好像一個獨裁的暴君。 有時那些「革新分子」著手改變聖母軍的每項實質,僅保留聖母軍的名字。難道他們看不出來,他們把聖母軍已成立的地位和組織,這樣不法地歸為己有,是一種最卑鄙的盜竊行為,因為這是屬於精神界的事。
  3. 每個地方總有它的特殊性,而對於特殊的情形,便應有不同的方法去處理。因此,不時提出建議,要使聖母軍的體制有伸縮性,為適合特殊的環境。這樣的變更,假如實行的話,會造成極不幸的後果,因為這種要求變更的建議,不是出於實在的需要,(聖母軍已經證明了它的普遍適合性),而是由於獨立虛偽精神的運作。這樣的行動決不會得到天主的降福,同時那種不願意受束縛的精神的結果一定會失敗。當然,不是那麼容易使人了解這件事;只好告訴那些現在聖母軍規章上使用己見的人,他們唯一榮譽的事,就是停止以聖母軍的名義來掩飾他們的私人活動。
  4. 這種對聖母軍智巧的部份選擇,過份聰明的喜歡嘗試,但得不到聖母軍原始規則真實的力量,更不會獲得溫良和感召的優點。若把它變成一種外科式的分割,只有留下一具屍體;創造出來的,充其量也不過是一部漂亮的機器。等到悲慘的結果或失敗接踵而來時,就要面對嚴重的責任了。
  5. 聖母軍的各種部門,首要目的就在保持聖母軍體制的不變。這些部門,必須效忠於託付給它們的保管責任。

〔聖母軍手冊第二十章〕

 

聖母軍的經文不可變

團員對於聖母軍的祈禱經文不可變。甚至向一國一地特殊聖人的呼求,也不得變更或增加;雖然變更或增加有時值得討論。

要求團員犧牲這一點,但是這個要求只在另一個犧牲之後的提出。凡知道聖母軍章程的誕生地愛爾蘭的主保聖人(聖巴特瑞克)所受的特殊敬愛,便立承認,那是一個極大的犧牲。

不錯,容許特別的熱心短誦,與一般的習慣無異,會使聖母軍的系統中種下了分歧的因素;而這種因素也是聖母軍所懼怕的。

再者,聖母軍的精神表現在它的祈禱經文中;所以它的經文,不拘屬於何種語言,都應完全一致,以表思想、心靈、章程和實踐的統一。這也是聖母軍所勸勉各地在它的旗幟下服務的團員遵行的。

〔聖母軍手冊第二十三章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