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67 - 聖母軍手冊(主曆二○二二年三月十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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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248   聖母軍手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神師就是那個農夫;他一天之內,從早到晚,每個時
                   辰,都到公共場所去給主的葡萄園招請工人。假如沒有他去
                   招募,很可能大部分的人要站在那裡『整天閒著』。(參閱
                   瑪二十6)」(奇法第)
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團長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 支團團長的主要職務之一,是參加該支團所隸屬的
                   區(分)團會議,藉著這個和其他的方法,保持支團與聖母
                   軍主體的堅強聯繫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 支團開會時,團長擔任主席,主持會議。由他分配
                   工作,並聽取團員的工作報告。團長要記住,他是聖母軍的
                   信託人,負責在一切大小事上忠實地執行聖母軍體制。團長
                   如不盡好這委託的任務,就是對聖母軍不忠。如同世上軍隊
                   的叛逆,必處以重罰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 團長首先有責任查看開會的地方(光線、氣溫、座
                   位等),以便準時開會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四) 團長應按時開始會議,會中按時念連貫經,最後按
                   時閉會。因此,團長可放一隻錶在自己面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五) 指導神師不在時,團長應自己或請某人代替訓話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六) 團長應訓導並監察其他職員善盡職守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七) 團長應常注意特別有功績的團員,把他們介紹給區
                   (分)團,以便在該支團或其他支團缺乏職員時填補。支團
                   的成效繫於良好的職員;所以團長如能選拔勝任的職員,供
                   給聖母軍未來所需,是他的光榮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八) 團長應給自己的團員樹立靈修及熱忱的良好模範,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