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6 - 聖母軍手冊201906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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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8 聖母軍手冊
20. 軍券上應為輔助團員增加的短誦是:「無狢聖母、諸寵
中保,請為我們祈求。」
21. 聖母軍要求工作團員「常盡救靈的職務」。對於輔助團
員也有同樣的要求。輔助團員必頇像工作團員一樣,應
盡力邀請人參加聖母軍的工作。這樣環環相扣,真正可
把聖母軍的連貫經織成一個金絲網,籠罩普世。
22. 有人提議輔助團員的祈禱經文,對於盲者、不識字者或
兒童,有減少或變更的必要;實際上,一個愈不確定的
職責, 愈不能約束人。只以提議的本身而言, 這樣的要
求顯然是不可能的。假如照提議去做,那麼稍通文字者、
半盲者,或實在忙碌的人,做輔助團員時也可享有例外,
這樣下去,放寬職責便成為習以為常的事了。
不行!聖母軍必頇堅持它的工作水準。如果這一點工作超
出他們能力以上的話,尌不要請他們當輔助團員。不過,
他們能以自己的方式為聖母軍祈禱,對聖母軍也極有幫助,
應該鼓勵他們這樣做。
23. 我們可以要求輔助團員支付軍券和團員證的成本費,此
外,不得向輔助團員收取其他費用。
24. 輔助團員名冊內,註明他們的姓名、聖名、地址、以及
協理或是輔助的等級分類、介紹人、加入或離團日期
等,最好還在備註欄加上他們的電話,以便於聯絡。這
本名冊應由每個支團保管。並按時送交區團,或交給區
團派來的視察員。輔助團員的名冊應仔細審閱,看看是
否紀錄正確,是否熱心徵求新團員,是否常訪問現有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