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57 - 聖母軍手冊(主曆二○二二年三月十版)
P. 157
138 聖母軍手冊
七、支團開會的時間應適宜
由於許多團員日間要去工作,因此,一般週會是在晚上
或星期日。但也有些團員是在晚間工作的,應選擇一個適宜
的時間。
同時,也要顧慮到那些工作時間按期改變的團員。如果
有兩個支團開會的時間不相同,可以彼此合作來適應這樣的
團員。團員們可以按著自己有空的時間,輪流參加不同支團
的開會,為能保證團員們繼續參加開會和工作,支團必須與
每個團員保持密切的聯繫。
八、開會時間
會議從指定時間開始,不能超過一小時半。如果每次必
須中止討論或匆促地討論會務,才能按時閉會,這便證明支
團事務太多,需考慮分設支團。
九、開會時間太短
雖然沒有規定開會最短的時間;但如果經常開會不到
一個小時(其中念經、讀聖書和紀錄、訓話,已佔去半小
時),那便表示在某方面有問題。不論是在團員的人數,或
工作的分量,或報告的性質,如有不對的地方,都應予以糾
正。在工業界,如果產品有廣大的市場,而忽略發揮機器的
全部效能,一定認為是重大的錯誤。同樣的,應盡量使聖母
軍的系統發揮到極點。因為沒有人可以說:不需要最高度的
精神效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