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43 - 聖母軍手冊(主曆二○二二年三月十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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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完成每週工作的義務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 這工作應該是「實質的」工作,就是說,團員應每
                   週工作兩小時;但也不必刻板的限制時間,大部分團員的工

                   作,遠超過最低限度的兩小時,有的在一週內工作好幾天,
                   甚至有的每天去工作,應是經支團指定某種具體的職務,不

                   是團員隨著愛好而選擇的。祈禱或別的熱心神工,雖然可能
                   很多,也不能算為每週的工作,或代替工作的一部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 工作只是變形的祈禱,所以必須把祈禱的規則也用
                   在工作上。工作如果沒有超性的骨架,是不會持久的。容易
                   的工作做起來有單調無味之感;有挑戰性的工作,又多是較

                   難的,有時還要受氣,似乎不易成功。在這種情形下,一般
                   人都沒有意願去做。但是應訓練團員看透本性感覺的煙霧,

                   而見到超性的輪廓。工作愈像十字架,團員愈要看重它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 團員是軍人。團員職務的剛強性,不下於軍人的世

                   上職務。凡是高貴、犧牲、英勇、堅強等軍人的優點,聖母
                   軍的真正團員都應把它們發揮到極點,使它表現在工作中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軍人的職務可能是奮戰沙場,或巡邏放哨,或清潔營
                   房。但無論哪一種職務,軍人都應服從命令去做;因此軍人

                   只看職務,不看職務內容。在任何環境中,都要一樣的忠
                   實,或勝或敗,都不能影響軍人的職務。團員們對職務也應

                   有同樣堅強的看法;縱然那工作是微不足道或是十分困難,
                   都應徹底地完成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四) 團員的工作,應與聖母密切聯合著去做;工作的主

                   要目標是讓我們接觸的人認識聖母、孝愛聖母。對人靈的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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