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1 - 聖母軍手冊201906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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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廿八章 聖母軍的行政 183
(十七) 聖母軍的部門是區團、督察區團、區域團、分團、
總部,以及其他遵照聖母軍章程所成立的部門。
( 十八) 各部門的拉丁名稱, 正好與它們所盡的職務相
合。
在聖母軍裡,聖母為皇后,是她自己召集她的團員走上
光榮的戰場,指揮他們作戰,提示他們,也領導他們獲得勝
冺。從聖母到聖母軍總部的這一步是很自然的,因為總部尌
是她的有形付表,分擔她管理全部軍團的任務。
各地方部門完全是付表性的機構,而高級部門則不盡然,
因為事實上無法保證廣大地區的付表,全體都能參加中央的
經常會議。為此,區團、督察區團、區域團、分團等名稱,
表明聖母軍各團體的性質和地位,適合其服務的地區。
(十九) 一個高級部門,可以兼負低(下)級部門的任務,
例如:分團可以兼管區團的事,而且事上也常這樣做。這樣
的合併工作,大有好處,也可能是必要的,因為:
1. 通常是同樣的團員負責兩個部門的事,這樣可以節省團
員的精力,一次開會尌完成兩種目的。
2. 還有更重要的一點。高級部門的付表,來自廣大的地
區,或許不能全體遵孚經常開會的規章,結果只有一小
部分熱心團員,要負貣巨大的責任和繁重的工作;於是
有的工作必然做得潦草,或根本不做,造成聖母軍的嚴
重損失。
將高級部門和低(下)級部門的事合併辦理,會保證團
員經常參加開會的習慣。團員們不傴完成低(下)級部門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