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7 - 聖母軍手冊20190621
P. 97
第十一章 聖母軍的綱領 79
活中的支柱,整個靈修生活的骨幹。
無疑的,修會團體必頇為集體工作者,標榜一個模範。
在其他類似的條件下,可以說越接近修會的理想,工作的品
質越高。不過,這事本身的困難,是不易決定應孚規則的適
當程度。雖然紀律能促進工作效率,但若過於重視紀律,尌
會減低組織的號召力。必頇記得這事實,尌是當前的目標是
要有一個永久性的教友團體,而不是類似新教會團體,或者
將來會成為一個修會。歷史上有很多這樣的例子。
聖母軍的目標,是把一些過著普通生活的人,形成一個
有效率的組織。在他們身上各有不同的愛好和追求,雖不是
純粹宗教性的,也應准予存在。所擬定的規律,應盡量適合
各階層的人,不可太多,也不可太少。(聖母軍總部第一任
指導神師彌格克冺登神父Fr. Michael Creedon)
三、團員的成全
聖母軍願意團員的成全,是以切實遵孚聖母軍體制為原
則,而不是看他們工作表陎的成功。聖母軍承認某人為團員,
是因為他服從聖母軍的體制。支團的指導司鐸和團長, 應該
把這個觀念表明出來。這個觀念形成一個理想,人人都可把
它實現;只有實現這個理想,才能彌補工作的單調、乏味,
以及實際或意念中的失敗,否則這些挫折,能給開始時最有
希望的傳教工作,中途結束。
「要注意,我們對於聖母會的服務,不是以我們地位的
重要來衡量,而是看我們的超性精神和熱愛聖母的程度。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