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6 - 聖母軍手冊(主曆二○二二年三月十版)
P. 166
第二十章 聖母軍的體制不可變 147
第二十章
聖母軍的體制不可變
一、團員不得任意修改聖母軍的規章與實行方法。任何
變更雖微小,也會導致其他不可避免的變更,致使聖母軍成
為虛有其名,而無其實的軀殼。聖母軍一旦發現這種情形,
縱然過去曾完成有價值的工作,也將毫不遲疑地被否認。
二、經驗告訴我們,一個組織的名稱,對某些人是沒有
甚麼確定的意義;如果在一個標準組織的名義下,不許他們
參加私人的意見,那麼,這個組織便好像一個獨裁暴君。
有時那些「革新分子」著手改變聖母軍的每項實質,僅
保留聖母軍的名字。難道他們看不出來,他們把聖母軍已成
立的地位和組織,不法地歸為己有,是一種最卑鄙的盜竊行
為,因為這是屬於精神界的事。
三、每個地方總有它的特殊性,而對於特殊的情形,
應有不同的方法去處理。因此,不時提出建議,要使聖母軍
的體制有伸縮性,而適合特殊的環境。這樣的變更若實行的
話,會造成極不幸的後果,因這種要求變更的建議,並非由
於需要(聖母軍已證實它的普遍適合性),而是由於不想被
約束。這樣的行動決不會得到天主的降福,同時那種不願受
束縛的結果,一定會失敗。當然,不是那麼容易使人瞭解這
件事;只好告訴那些想在聖母軍規章上使用一己私見的人,
他們唯一榮譽的事,就是停止以聖母軍的名義來掩飾他們的
私人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