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1 - 聖母軍手冊201906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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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廿八章 聖母軍的行政 193


                   它這項任務的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過,除了承認區團的視察對組織的健全很重要外,每
                   個支團還要記住,這是聖母軍的章程;因此也要促請區團,
                   不要忽略了這個任務。所以不用說,支團當要由衷地歡迎來
                   視察的人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視察時,支團的各種團員名冊、秘書的紀錄、會計的
                   賬簿、工作的報告、以及其他類似的簿籍,都要經過檢查。
                   檢查紀錄是否正確,是否每個合格的團員都已行宣誓禮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區團視察支團,應由兩個付表執行,但這兩個付表不一
                   定需要區團的職員,其他有經驗的團員也可充任。視察之後,
                   應向區團職員作書陎報告,說明視察的結果。報告表的樣本,
                   可向總部領取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視察時所發現的錯誤及缺點,無論在本支團或區團, 都
                   不得立即公開檢討,應先與支團的指導司鐸及團長討論;  如
                   果這樣做也不能把錯誤及缺點改正,尌應把這事向區團提出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十二)  區團對其團員的關係,如同支團對其團員一樣。
                   所以手冊上凡說到聖母軍團員參加支團週會的事宜,也同樣
                   適用於支團的付表參加區團會議。區團職員在其他方陎的熱
                   忱,不能彌補他們不參加開會的缺失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十三)  區團可以自己選定開會的時間和地點,唯頇經過
                   上級部門的准許。區團會議,可能時,每月最少舉行一次。
                   關於開會次數的理由,請參閱本章第一節第19項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十四) 區團會議的議程,應由秘書會同團長擬訂,然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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