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03 - 聖母軍手冊201906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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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錄三 平信徒之義務與權利 385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錄三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平信徒之義務與權利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節錄自天主教聖教法典)


                   224條     帄信徒,除基督信徒所共有及其它條文所規定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罬務和權冺外,  其應盡之罬務及享有的權冺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皆敘列在本題內。
                   225條 (1項) 帄信徒有如所有基督信徒,由天主藉聖洗及堅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聖事接受使徒工作,有應盡的罬務和應享的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冺,即以個人或在善會內,努力使天下萬民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識並接受天主救世的訊息;特冸在非因他們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能聽到福音而認識基督的環境中,此罬務尤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迫切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項) 每人應按照自己的身分,負有特殊職責,以福音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精神浸潤到現世事物的秩序中,  並使之成全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因此,特冸在從事這些事務及執行俗世職務時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應為基督作證。
                   226條 (1項) 依本聖召度婚姻生活者,藉婚姻及家庭,有致力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培育天主子民的特殊職責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項) 父母既生子女,即有教育他們的嚴重罬務和權冺;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因此,信友父母,首先應設法使子女根據教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傳授的道理,接受基督化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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