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54 - 聖母軍手冊(主曆二○二二年三月十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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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卅三章 團員的基本要務 235
十一、常為人靈服務
團員應謹慎的判斷,把聖母軍的精神用在日常生活的一
切事上,並常留心注意,找尋推進聖母軍事務的機會,以摧
毀罪惡的霸權,拔除罪惡的深根,在罪惡的廢墟上,樹立起
耶穌君王的旗幟。
「路上你遇見一個人,他要求你給他一根火柴。你跟他
談談吧!十分鐘內,他就會問你有關天主的道理。」(杜梅
寒)可是為什麼你不先向他要一根火柴呢?這樣,你就一定
可以接近他,給他帶來生命。
一般人的習慣,往往只能片面地去了解天主教和實行教
友生活,好像天主教是個人主義的宗教,只求個人靈魂的好
處,絲毫不理別人的靈魂。碧岳(庇護)十一世斥責這是「小
圈子的天主教」。很明顯的,全心、全靈、全意愛天主,及
愛人如己的誡命(參閱瑪二二37, 39),落在許多決意裝聾
的耳朵裡了。
如果認為聖母軍的要求,只是少數人的一種聖德,顯然
是犯了一個重大的錯誤。因為這些要求,只是教友的初步。
若一個教友降到一個比這要求更低的地步,卻仍聲稱自己實
際上愛了人,這是使人難以了解的事。愛人的責任是條大誡
命,也是愛天主的一部分。因此,缺少了愛人的心,教友這
觀念便殘缺不全了。「我們必須同時得救,大家一起到天主
跟前去。假如我們之中有人沒有帶別人到天主台前,天主將
對我們說什麼呢?」(貝歸)
應不分彼此,給所有的人,個別地或集體地實施這樣的
愛德。這不僅是感情作用,而是一種責任、服務和犧牲。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