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5 - 聖母軍手冊(主曆二○二二年三月十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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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 聖母軍手冊
(七) 區域團組織若有任何重大改變的建議,必須得到
總部的正式批准,不論該區域團是直屬總部或分團,也是
一樣。
(八) 在以前羅馬時代,Regia 是大司祭的寓所和辦事
處,後來它成為國王的首都或朝廷。
「天主有許多不同的屬性,然而祂仍是一個。天主是聖
善、正義、真理、愛情、能力、智慧;好像天主是其中之一
時,就只是那個,其餘的就都不是。其實這只是說明,在天
主的性體內,有一至上無限、不可思議的秩序;這也是祂的
一個屬性,如同任何其他的屬性一樣奇妙,但也是所有其他
屬性的結果。」(紐曼樞機:秩序是統一的證明和工具。)
四、分團(THE SENATUS)
(一) 在一個國家內行使職權的聖母軍議會,稱為分團。
它必須直屬於聖母軍總部,在有些國家,因地方遼闊或其他
理由,一個分團不能妥善執行任務時,可同時設立兩個或更
多分團,每一個分團都直接屬於總部,它可對總部劃分的地
區內的下級部門或直屬支團,行使一切職權。
(二) 當一個聖母軍團體被界定為分團時,它必須執行新
的及原有的職務。分團團員包括:1.本部門的職員;2.所屬
各支團的代表。
(三) 分團的指導司鐸,應由分團所在地的主教們任命。
(四) 分團所屬各支團職員的選舉,須得分團認可。除了
在特殊原因外(如路途遙遠),這些職員必須出席分團的
會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