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3 - 聖母軍手冊(主曆二○二二年三月十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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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 聖母軍手冊
在區團會議前的支團週會中,通知每位指導司鐸及每位團
長。支團團長有責任轉告支團出席區團會議的代表。
這樣的議程應是臨時性的,且應儘量使團員們有補充意
見的自由。
(十五) 區團應密切注意,不要讓支團分發救濟品;這將
摧毀聖母軍一切有利的工作。按期審查會計報告,可使區團
儘早發現任何偏差。
(十六) 團長(以下的話當然也適用於其他掌有職權的職
員)必須留意,切勿陷於最普遍的錯誤,就是不要過分攬
權,甚至把最小的責任也抓在自己手裡。這種偏差的其中一
個惡果,就是使工作緩慢下來;在工作相當繁忙的時候,甚
至會使全部工作停頓。瓶頸愈小,東西就出來得愈慢,直到
人們等得不耐煩時,把瓶頸打破為止。
況且還有一個嚴重的問題,就是不把責任委任有能力擔
當的人,這對他個人或整個聖母軍都是不公允的。負擔一些
責任,為發展一個人的品格是很重要的。的確,責任心可使
砂土變成黃金。
秘書不要只限於秘書的工作,同樣的,會計也不可以只
限於會計的工作。所有的職員,甚至那些年長而有能力的團
員,也都應該負起具創造性和督察性的責任;當然他們應聽
從上級的指示。最終的目的是給每位團員灌輸責任感,為謀
聖母軍的利益,擴大聖母軍的組織,使它成為救靈魂的有力
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