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1 - 聖母軍手冊(主曆二○二二年三月十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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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票權。選票寫好後,小心摺疊,由開票人收集。投票人的姓
                   名不得寫在選票上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開票的結果,如有一個候選人獲得絕大多數票,就是

                   說,他獲得的票數超過其他候選人共得票數的總和,就宣
                   佈他當選。但是若無一個人獲得絕大多數票,就應把投票

                   的結果讀出來,然後再就同樣的候選人重新投票一次。如
                   果第二次投票仍沒有人得到絕大多數票,就淘汰票數最少

                   的那一位,再進行一次選舉。如第三次選舉仍無結果,就
                   逐次淘汰選票最少的候選人;直到有一位候選人得到絕大

                   多數票為止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聖母軍的選舉能夠產生神聖團體的職員,故不得採用偶
                   然的方式。選舉必須遵照嚴格的方式,並尊重個別選票的秘

                   密。對於投票的情況,包括每位提名人、附議者,及每位候

                   選人所得的選票(多過一位候選人時)都應當記錄下來,並
                   遞交上級部門以作批准之考慮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十四) 支團或其他部門出席上級部門的代表,應是它們

                   的職員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十五) 一個上級部門,為了處理督察遠方附屬部門的事

                   務,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委託一個通訊員。通訊員要定期接觸
                   附屬部門,及透過每月收到的會議紀錄,向其上級部門彙

                   報。通訊員參加上級部門開會,並分擔進行的工作,但若非
                   該部門的團員,則無投票權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十六) 其他的人,無論是否聖母軍團員,如有部門的許
                   可,也能以旁聽者的資格,參加部門的會議,但無投票權。

                   他們必須保守開會的秘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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